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现就《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8问解答更正如下:
18.报考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对取得证书的时限是否有要求?
答:有要求。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补充公告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c265d62bf5e5db3d02b307501ebffa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