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以下说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是:
A.继承人王某恶意篡改遗嘱,他一定会丧失继承
B.只要李某和朋友张某签订居住权合同,他就享有居住权
C.按份共有人孙某想要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必须经其他所有按份共有人同意
D.朱某想要收养九岁的赵某,应当经过赵某同意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D项中的被收养对象赵某年满八周岁,如果朱某想要收养赵某必须要征得赵某的同意。D项符合法条规定。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A项中的王某即使恶意篡改遗嘱,如果他后期有了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了宽恕或者被继承人仍将王某列为继承人,则王某不丧失继承权。A项不符合法条的具体规定,A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项中的李某虽然跟朋友张某签订了居住权合同,但没有进行居住权登记,便意味着居住权不生效。B项不符合法条具体规定,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中的按份共有人孙某的份额只要占三分之二以上,一般情况下就能进行重大修缮。C项不符合法条规定,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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