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不符合对赌协议的是:
A.甲公司在2025年必须完成上市,如若不能,投资方就会获得更多的股权;如若实现,则可以从投资方那里获得股权
B.2024年乙公司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投资方约3千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投资方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乙公司管理层
C.在收到投资方1000千万元注资后的前3年,如果丙公司业绩增长超过50%,就可调整投资方的股权比例;如果完不成30%的业绩增长,则投资方有权决定丙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失去控股权
D.丁公司引入新的投资人,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每年盈利利润的2%归投资人所有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根据提问方式,确定为选非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②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③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公司(融资方)与投资方约定,若可以在2023年上市,“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若不能上市,“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属于一种期权的形式属于一种期权的形式,这是股权对赌型,符合定义;
B项:乙公司与投资方约定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且是否达成业绩承诺,双方各有行使的权利,属于一种期权的形式,这属于对赌协议,符合定义;
C项:丙公司与投资方约定,未来前三年若业绩增长50%,“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若完不成30%的业绩增长,“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属于一种期权的形式,这属于股权稀释型对赌协议,符合定义;
D项:丁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协议并不是不确定的情况,且没有约定甲公司具有什么权利,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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