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养老保险:雇主20%,雇员8%;
2、基本医疗保险:雇主6%,雇员2%。
3、失业保险:雇主2%,雇员1%;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到2.4%,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00%为缴费基数上限。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