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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4-12-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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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省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入围专业测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10楼1005室)。

  联系电话:0551-63710009。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二)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2024年12月19日前,依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附件: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链接MD5:9d47f6b03c22bb847f64e9cd3ab2a8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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