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5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1999年9月成立,主要职能是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基本建设、房屋维修、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1983年6月成立。中心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理念,以保障人的生命与健康为宗旨,主要承担红十字应急救护教学教研、项目管理、知识技能普及推广以及红十字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任务。
3.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7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推动地方红十字会规范开展遗体及角膜等组织的捐献相关工作。
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2011年5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教育、医疗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机构和实体,对所属公益机构和实体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年龄为: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6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hhr@redcross.org.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须主动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的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开考前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2人的,该岗位取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84025811
监督举报电话:010-84082605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链接MD5:5daa87abff62326d10055f72ce6ee8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