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688 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
合肥市金寨路 327 号( 三孝 口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联合培养院校名称 | 办学类型 | 地址 |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公办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 |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 66 号 |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 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2 号( 汇心湖校区) 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鼓山校区) | |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职教园区元培路 1 号 | |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中路 85 号 |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专业计划
序 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 类别 | 计划数 | 学费 ( 元) | 备注 | |||
总 数 | 免课退兵计 中:化试士项划 其文考役专 | 其中:非 免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 其中:建 档立卡 考生专 项计划 | |||||
1 | 商务英语 | 文 | 120 | 10 | 2 | 10 | 4600 |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 | 120 | 10 | 2 | 10 | 5390 | |
3 | 药物制剂 | 理 | 140 | 11 | 3 | 11 | 5200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 | 120 | 10 | 3 | 10 | 4600 | |
5 | 市场营销 | 文 | 120 | 10 | 3 | 10 | 4600 | |
6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 | 120 | 10 | 2 | 10 | 5060 | |
7 | 通信工程 | 理 | 120 | 10 | 2 | 10 | 4900 | |
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 | 100 | 8 | 2 | 8 | 4900 | |
9 | 软件工程 | 理 | 120 | 10 | 2 | 10 | 4900 | |
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 | 120 | 10 | 2 | 10 | 4900 | |
11 | 互联网金融 | 文 | 90 | 7 | 2 | 7 | 4600 | |
12 | 学前教育 | 文 | 50 | 4 | 1 | 4 | 4600 | 师范 |
13 | 生物制药 | 理 | 120 | 10 | 2 | 10 | 4900 | |
14 | 经济统计学 | 理 | 120 | 10 | 2 | 10 | 4600 | |
15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 | 100 | 8 | 2 | 8 | 4900 | |
16 | 音乐学 | 艺术 ( 文) | 30 | 2 | 1 | 2 | 8000 | 师范 |
17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文) | 80 | 7 | 2 | 7 | 8000 | |
1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 ( 文) | 50 | 4 | 1 | 4 | 8000 | |
19 | 动画 | 艺术 ( 文) | 50 | 4 | 1 | 4 | 8000 | |
20 | 财务管理 | 文 | 40 | 3 | 1 | 3 | 5060 | 与安徽工业 经济职业技 术学院联合 培养 |
2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 | 40 | 3 | 1 | 3 | 5390 | |
22 | 网络工程 | 理 | 40 | 3 | 1 | 3 | 4900 | |
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 | 40 | 3 | 1 | 3 | 5390 | |
24 | 网络工程 | 理 | 80 | 6 | 2 | 6 | 4900 | 与合肥职业 技术学院联 合培养 |
25 | 制药工程 | 理 | 40 | 3 | 1 | 3 | 4900 | |
26 | 运动康复 | 体育 ( 文) | 100 | 7 | 2 | 7 | 4900 |
27 | 小学教育 | 文 | 70 | 5 | 1 | 5 | 5060 | 师范;与淮北 职业技术学 院联合培养 |
2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 | 40 | 3 | 1 | 3 | 5390 | 与淮北职业 技术学院联 合培养 |
29 | 环境设计 | 艺术 ( 文) | 80 | 7 | 2 | 7 | 8000 | 与马鞍山师 范高等专科 学校联合培 养 |
3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 | 70 | 5 | 1 | 5 | 5390 | |
31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 | 70 | 5 | 1 | 5 | 4900 |
(二)招生专业范围
序 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范围 |
1 | 学前教育( 师范)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2 | 小学教育( 师范)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新闻 传播大类 |
4 | 财务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 |
5 | 市场营销 |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新闻传播大类 |
6 | 互联网金融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7 | 网络与新媒体 | 新闻传播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8 | 商务英语 | 教育与体育大类、旅游大类、 新闻传播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 理与服务大类 |
9 | 动画 |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新闻传播大类( 限于影视动画专业) |
10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轻工纺织大类( 限于印刷类所包含专业) |
1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
轻工纺织大类( 限于纺织服装类所包含专业) | ||
12 | 环境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土木建筑类( 限于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 2 个专业) |
13 | 音乐学( 师范) | 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教育类所包含专业 )、文化艺术大类( 限于表 演艺术类所包含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所包含专业) |
14 | 运动康复 | 医药卫生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体育类所包含专业) |
15 | 药物制剂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16 | 制药工程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能源动 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1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能源动 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18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19 | 经济统计学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20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
21 | 通信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
2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 |
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24 | 网络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
2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 术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
26 | 软件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
27 | 生物制药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28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 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 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 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 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我校三等功以上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 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 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试。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获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 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 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符合普通专升 本招生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
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的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申请参加我校 组织的面试。
(二)志愿填报及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安徽 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以下简称皖招考〔2025 〕3 号 )文件规定的报 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 号。
1. 志愿填报: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 2 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A 段和 B 段,每段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 段、B 段 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将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 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 A、B 段报 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 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报名办法:
( 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 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 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 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 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 注 自 己的审核状态。
(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 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后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 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3)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3 日 16:00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专升本招 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 或拍照( 必须清晰可见)为jpg格式图片后上传(过时无效,具 体操作指南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我校将依据考生提 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资格审 核状态信息。
报名材料 :a.身份证原件正反面;b. 毕业证书原件(或加盖 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役证明材料(证明包含 应征入伍时间、应征入伍地及退出现役时间);d.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 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附件 1 )。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 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 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4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 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 缴费后 ,还须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3 日 16:00 登 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专升本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 件,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或拍照( 必须清晰可见)为jpg格 式图片后上传(过时无效,具体操作指南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 行发布)。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 附件 2 );b.身份证正反 面;c.退役证明材料(证明包含应征入伍时间、应征入伍地及退 出现役时间);d.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 附件 2 );b.身份证正反 面;c.获奖证书原件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复印件。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 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章程,了解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后续资格审核办法等再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 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 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 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 案。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 信息。
(三)资格审核
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 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我校负责审核。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线上系统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
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 专业课考试。线上系统审核后,我校将再次对申请免试和面试资 格考生进行线下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 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 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皖发改价费函 〔2024 〕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即每生 120 元 )。考生 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 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 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3 月 27 日 17:00。
考生本人须及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了解审核进度,在截止时 间前完成缴费等后续工作。
(五)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 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4 月 18 日—20 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登录“专升本招生系统”
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 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长共 180 分钟。考试科目如 下:
序 号 | 专业名称 | 公共课 1 | 公共课 2 | 专业课 1 | 专业课 2 |
1 | 学前教育( 师范) | 大学语文 | 英语 | 教育学 | 心理学 |
2 | 小学教育( 师范) | 大学语文 | 英语 | 教育学 | 心理学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大学语文 | 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会计学原理 |
4 | 财务管理 | 大学语文 | 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会计学原理 |
5 | 互联网金融 | 大学语文 | 英语 | 微观经济学 | 会计学原理 |
6 | 市场营销 | 大学语文 | 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会计学原理 |
7 | 网络与新媒体 | 大学语文 | 英语 | 传播学概论 | 新闻学概论 |
8 | 商务英语 | 大学语文 | 英语 | 综合商务英语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9 | 动画 | 大学语文 | 英语 | 人物速写 | 插画设计 |
10 | 视觉传达设计 | 大学语文 | 英语 | 人物速写 | 插画设计 |
1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大学语文 | 英语 | 人物速写 | 插画设计 |
12 | 环境设计 | 大学语文 | 英语 | 建筑速写 | 室内设计表现 |
13 | 音乐学( 师范) | 大学语文 | 英语 | 和声 | 中国音乐史 |
14 | 运动康复 | 大学语文 | 英语 | 运动解剖生理学 | 康复功能评定学 |
15 | 药物制剂 | 高等数学 | 英语 | 基础无机化学 | 基础分析化学 |
16 | 制药工程 | 高等数学 | 英语 | 基础无机化学 | 基础分析化学 |
1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高等数学 | 英语 | 基础无机化学 | 基础分析化学 |
18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高等数学 | 英语 | 无机化学 | 大学物理 |
19 | 经济统计学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统计学 | 微观经济学 |
20 | 电子信息工程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电路分析基础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21 | 通信工程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电路分析基础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2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电路分析基础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英语 | C 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24 | 网络工程 | 高等数学 | 英语 | C 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2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高等数学 | 英语 | C 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26 | 软件工程 | 高等数学 | 英语 | C 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27 | 生物制药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生物化学 | 微生物学 |
28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高等数学 | 英语 | 生物化学 | 微生物学 |
各专业考试科 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在我校本科招生网 已发布。网址链接:https://zsb.hfnu.edu.cn/。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以 及综合素质考查。
技能大赛获奖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符合面试政策)将参加 我校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按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 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 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如有调整,将 在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 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
英语 |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
专业课 1、专业课 2( 文科、艺术、体育相关专业) | 4 月 20 日上午 8:00—11:00 |
专业课 1 、专业课 2(理科相关专业) |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符合面试政策)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均暂定为4月上旬, 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成绩查询:按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成绩查询:专业课成绩由考生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登 录“专升本招生系统”查询。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复核,成绩复核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具体成绩公布时间及申请复核办法将在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 征〔2020〕7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安徽省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皖教秘高〔2024 〕 37 号)和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 段录取 ,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 取资格。
(二)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3.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 不低于60 分)后按考生填 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名额不超过该 专业总计划的 15%。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
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 绩作为录取参考。面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 2025 年公共课和专业 课考试。
4. 一志愿A 段(专项类计划)
( 1 )报考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 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 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 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 ,同时录取超出该专项计划数 时,则参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2 )报考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 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 线且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 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 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 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课科 目 2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5.第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 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 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 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课科 目 2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三)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 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 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 A 、B 段生源调剂。 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1.A 段计划调整
(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调 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 划,则按A 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 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 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下同)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 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 的专业)。计划调入 A 段生源充足的专业后,在专业内按照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 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分配到合格生源充足的专项计划 类别。
2.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按 B 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 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 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 段间计划调整
A、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 剩余计划不平衡 ,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 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 专业调整。
( 1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
A 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 B 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 足时,将 A 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 B 段同专业;反之将 B 段未完 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调整到合格生 源充足的A 段同专业。
(2 )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A 段或 B 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 成的,按以下原则在 A 、B 段间跨专业调整:
A 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 B 段合格生源充足时,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 A 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B 段专业进行取整分配 ;仍 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的计划,根据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 占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专 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 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 A 段专 业后,在同专业内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调整到 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以上计划调整优先在校本部和各联合培养院校内进行,如仍 有未完成的计划,分 A、B 段在本部与各联合培养院校间按调剂 规则进行调剂。
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 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 专业类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符合以上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 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的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项计划缺额数依次录取。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 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 名称一致、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调剂、不接受跨专业类 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总分 (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达到 100 分 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的 考生,根据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 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大学语 文/高等数学、英语。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 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 询。
五、报到注册
(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 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 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无故不按期报到 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 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 二)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 三)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 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 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 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 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 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 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八、资助政策
学校具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 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具体的 申请办法和要求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学生资助”专栏。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
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 律责任。
十、其他须知
(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 实。
(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 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 督。
( 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 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 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 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 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 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 任何形式的活动。
(四)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hfnu.edu.cn/ )是 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 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 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 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
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 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2864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 ,举报信箱 : 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74808;
本章程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