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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师范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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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688 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

  合肥市金寨路 327 号( 三孝 口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联合培养院校名称 办学类型 地址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 66 号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2 号( 汇心湖校区) 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鼓山校区)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职教园区元培路 1 号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中路 85 号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专业计划

序 号 专业名称 专业 类别 计划数 学费 ( 元) 备注
总 数 免课退兵计 中:化试士项划 其文考役专 其中:非 免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其中:建 档立卡 考生专 项计划
1 商务英语 120 10 2 10 4600  
2 电子信息工程 120 10 2 10 5390  
3 药物制剂 140 11 3 11 5200  
4 人力资源管理 120 10 3 10 4600  
5 市场营销 120 10 3 10 4600  
6 网络与新媒体 120 10 2 10 5060  
7 通信工程 120 10 2 10 4900  
8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0 8 2 8 4900  
9 软件工程 120 10 2 10 4900  
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20 10 2 10 4900  
11 互联网金融 90 7 2 7 4600  
12 学前教育 50 4 1 4 4600 师范
13 生物制药 120 10 2 10 4900  
14 经济统计学 120 10 2 10 4600  
15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0 8 2 8 4900  
16 音乐学 艺术 ( 文) 30 2 1 2 8000 师范
17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 文) 80 7 2 7 8000  
18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 ( 文) 50 4 1 4 8000  
19 动画 艺术 ( 文) 50 4 1 4 8000  
20 财务管理 40 3 1 3 5060 与安徽工业 经济职业技 术学院联合 培养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 3 1 3 5390
22 网络工程 40 3 1 3 4900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3 1 3 5390
24 网络工程 80 6 2 6 4900 与合肥职业 技术学院联 合培养
25 制药工程 40 3 1 3 4900
26 运动康复 体育 ( 文) 100 7 2 7 4900
27 小学教育 70 5 1 5 5060 师范;与淮北 职业技术学 院联合培养
2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 3 1 3 5390 与淮北职业 技术学院联 合培养
29 环境设计 艺术 ( 文) 80 7 2 7 8000 与马鞍山师 范高等专科 学校联合培 养
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0 5 1 5 5390
31 食品质量与安全 70 5 1 5 4900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2.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二)招生专业范围

序 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学前教育( 师范) 教育与体育大类
2 小学教育( 师范) 教育与体育大类
3 人力资源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新闻 传播大类
4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5 市场营销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新闻传播大类
6 互联网金融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7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传播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8 商务英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旅游大类、 新闻传播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 理与服务大类
9 动画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新闻传播大类( 限于影视动画专业)
10 视觉传达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轻工纺织大类( 限于印刷类所包含专业)
11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轻工纺织大类( 限于纺织服装类所包含专业)
12 环境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2 个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限于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3 个专业)、土木建筑类( 限于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 2 个专业)
13 音乐学( 师范) 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教育类所包含专业 )、文化艺术大类( 限于表 演艺术类所包含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所包含专业)
14 运动康复 医药卫生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限于体育类所包含专业)
15 药物制剂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16 制药工程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能源动 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17 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能源动 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18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19 经济统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20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21 通信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2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信息大类
24 网络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2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 术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26 软件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27 生物制药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28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 全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 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 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 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我校三等功以上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 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 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试。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获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 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 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符合普通专升 本招生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

  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的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申请参加我校 组织的面试。

  (二)志愿填报及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安徽 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 〔2025 〕3 号)( 以下简称皖招考〔2025 〕3 号 )文件规定的报 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 号。

  1. 志愿填报: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 2 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A 段和 B 段,每段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 段、B 段 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将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 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 A、B 段报 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 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报名办法:

  ( 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 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 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 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 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时段为 2025 3 21 10:00 3 25 16:00 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 注 自 己的审核状态。

  (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 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后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 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3)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 3 21 10:00 3 23 16:00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专升本招 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 或拍照( 必须清晰可见)为jpg格式图片后上传(过时无效,具 体操作指南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我校将依据考生提 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资格审 核状态信息。

  报名材料 :a.身份证原件正反面;b. 毕业证书原件(或加盖 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役证明材料(证明包含 应征入伍时间、应征入伍地及退出现役时间);d.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 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附件 1 )。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 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 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4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 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 缴费后 ,还须在 2025 3 21 10:00 3 23 16:00 登 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专升本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 件,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或拍照( 必须清晰可见)为jpg格 式图片后上传(过时无效,具体操作指南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 行发布)。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 附件 2 );b.身份证正反 面;c.退役证明材料(证明包含应征入伍时间、应征入伍地及退 出现役时间);d.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 附件 2 );b.身份证正反 面;c.获奖证书原件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复印件。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 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章程,了解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后续资格审核办法等再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 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 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 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 案。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 信息。

  (三)资格审核

  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 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我校负责审核。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线上系统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

  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 专业课考试。线上系统审核后,我校将再次对申请免试和面试资 格考生进行线下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 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 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皖发改价费函 〔2024 〕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即每生 120 元 )。考生 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 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 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3 27 17:00

  考生本人须及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了解审核进度,在截止时 间前完成缴费等后续工作。

  (五)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 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4 18 日—20 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登录“专升本招生系统”

  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 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长共 180 分钟。考试科目如 下:

序 号 专业名称 公共课 1 公共课 2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1 学前教育( 师范) 大学语文 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2 小学教育( 师范) 大学语文 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3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4 财务管理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5 互联网金融 大学语文 英语 微观经济学 会计学原理
6 市场营销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7 网络与新媒体 大学语文 英语 传播学概论 新闻学概论
8 商务英语 大学语文 英语 综合商务英语 旅游与酒店管理
9 动画 大学语文 英语 人物速写 插画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大学语文 英语 人物速写 插画设计
11 服装与服饰设计 大学语文 英语 人物速写 插画设计
12 环境设计 大学语文 英语 建筑速写 室内设计表现
13 音乐学( 师范) 大学语文 英语 和声 中国音乐史
14 运动康复 大学语文 英语 运动解剖生理学 康复功能评定学
15 药物制剂 高等数学 英语 基础无机化学 基础分析化学
16 制药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基础无机化学 基础分析化学
17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等数学 英语 基础无机化学 基础分析化学
18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高等数学 英语 无机化学 大学物理
19 经济统计学 高等数学 英语 统计学 微观经济学
20 电子信息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电路分析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21 通信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电路分析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2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高等数学 英语 电路分析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 英语 C 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24 网络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C 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2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高等数学 英语 C 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26 软件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C 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27 生物制药 高等数学 英语 生物化学 微生物学
28 食品质量与安全 高等数学 英语 生物化学 微生物学

  各专业考试科 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在我校本科招生网 已发布。网址链接:https://zsb.hfnu.edu.cn/。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以 及综合素质考查。

  技能大赛获奖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符合面试政策)将参加 我校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按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 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如有调整,将 在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 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专业课 2( 文科、艺术、体育相关专业) 4 月 20 日上午 8:00—11:00
专业课 1 、专业课 2(理科相关专业)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符合面试政策)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均暂定为4月上旬, 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成绩查询:按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成绩查询:专业课成绩由考生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登 录“专升本招生系统”查询。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复核,成绩复核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具体成绩公布时间及申请复核办法将在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 征〔2020〕7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安徽省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皖教秘高〔2024 〕 37 号)和皖招考〔2025 〕3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 段录取 ,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 取资格。

  (二)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3.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 不低于60 分)后按考生填 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名额不超过该 专业总计划的 15%。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

  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 绩作为录取参考。面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 2025 年公共课和专业 课考试。

  4. 一志愿A 段(专项类计划)

   1 )报考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 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 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 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 ,同时录取超出该专项计划数 时,则参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2 )报考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 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 线且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 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 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 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课科 目 2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5.第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 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 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 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 目 1 、专业课科 目 2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三)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 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 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 A 、B 段生源调剂。 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1.A 段计划调整

  (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调 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 划,则按A 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 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 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下同)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 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 的专业)。计划调入 A 段生源充足的专业后,在专业内按照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 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分配到合格生源充足的专项计划 类别。

  2.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按 B 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 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 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 段间计划调整

  A、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 剩余计划不平衡 ,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 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 专业调整。

  ( 1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

  A 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 B 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 足时,将 A 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 B 段同专业;反之将 B 段未完 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调整到合格生 源充足的A 段同专业。

  (2 )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A 段或 B 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 成的,按以下原则在 A 、B 段间跨专业调整:

  A 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 B 段合格生源充足时,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 A 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B 段专业进行取整分配 ;仍 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的计划,根据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 占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专 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 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 A 段专 业后,在同专业内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次调整到 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以上计划调整优先在校本部和各联合培养院校内进行,如仍 有未完成的计划,分 A、B 段在本部与各联合培养院校间按调剂 规则进行调剂。

  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 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 专业类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符合以上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 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的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专项计划缺额数依次录取。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 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 名称一致、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调剂、不接受跨专业类 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总分 (专业课考试科 目 1 成绩+专业课考试科 目 2 成绩)达到 100 分 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的 考生,根据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 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大学语 文/高等数学、英语。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 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 询。

  五、报到注册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 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 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无故不按期报到 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 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二)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 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 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 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 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 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 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八、资助政策

  学校具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 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具体的 申请办法和要求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学生资助”专栏。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

  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 律责任。

  十、其他须知

  (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 实。

  (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 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 督。

  ( 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 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 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 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 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 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 任何形式的活动。

  (四)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hfnu.edu.cn/ )是 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 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 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 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

  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 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2864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 ,举报信箱 : 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74808;

  网址:http://zsb.hfn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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