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