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
为做好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确保我市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所辖范围内。
(二)、认定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