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繁昌县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户籍或单位(学校)在繁昌县的中国公民,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