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预测卷及解析6
26.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中,免责事由为()。
A.不可抗力
B.意外事件
C.受害人故意
D.第三人过错
27.甲在饭店吃饭,饮酒过度而大醉,离去时拒不付款,饭店老板予以阻拦。问老板的行为为()。
A.自助行为
B.侵权行为
C.合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28.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位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10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A.李某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按过错承担责任
D.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29.小学生明明和童童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导致童童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应由学校和明明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30.在职务侵权行为中,关于被侵害的公民合法权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
B.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
C.间接财产损失也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
D.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损害
26.C【解析】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只有一项:受害人故意。其他选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27.A【解析】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急而又不能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人身或财产施加的为法律和社会所认可的强制行为。不属于侵权,也不属于抗辩权。
28.B【解析】《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的情形属于双方都没有过错,.应当分担责任。
29.A【解析】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赔偿责任。
30.C【解析】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损害。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题 (职位表、备考资料)
关注安徽华图官方微博,第一时间了解更多招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