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分值: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列选项不符合该法规定的是:
A.基金管理人,可由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担任
B.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C.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
D.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若其配偶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C项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非经股东大会批准。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A项正确。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B项正确。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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