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公共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具体如下:
1. 行政机关
省级行政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如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
安徽省人大、政协机关。
市级行政机关:
各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如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等)。
县级行政机关: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乡镇行政机关: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行政单位。
2. 事业单位
教育类:
高等院校(如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
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科研类:
安徽省科学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
医疗卫生类:
公立医院(如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
文化类: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如安徽省图书馆、安徽博物院等)。
社会保障类: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
其他事业单位:
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质调查院等。
3. 其他公共机构
群团组织: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如安徽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等)。
参公事业单位:
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安徽省统计局调查队、安徽省交通执法总队等)。
4. 垂直管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邮政管理局等由中央或省级垂直管理的单位。
如果需要具体某个领域或地区的单位名单,可以进一步查询安徽省或各地市的机构编制网或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