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专业科目备考: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审计(审计学)
1.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1)国家财政资金;
(2)银行财政资金;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4)其他企业单位资金;
(5)职工资金和民间资金。
2.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审计的内容
(1)筹资原则。首先,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合理需要为筹措的目标。第二,要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筹集、使用、归还等各项法规。第三,要讲求经济效益,应综合考察经营环境、企业条件、利息率、财务风险等因素。
(2)时机适宜。即企业是否注重信息,抓信时机筹措资金。信息不灵,即使有筹集资金的时机,也可能望资兴叹;及时得到信息,但分析有误,当断不断,也可能坐失良要;若筹资时机不适宜,即使筹到了资金,又可能坐守资金,无法及时投入使用。企业在考虑横向联合、特别是利用外资的重大决策问题时,尤其要注重发现时机、把握时机,从适宜时机的筹资中求得效益。
(3)结构优化。即企业筹集的各资金来源的比例适度、合理审计。筹资结构是否优化,可以用资金成本这一筹资耗费尺度加以衡量考察,力求实现综合资金成本率最低。
(4)偿还选择。即从若干种可供选择的资金偿还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的审计。对于同样一笔借入资金,不同的还款方式,会有不同的利息支出。通常还款的方式有:在规定还款期限内,本息一次累计偿还;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偿还,每期偿还金额相等。因此,要对不同还款方式进行审计测算,可利用贷币时间价值的理论,以本利和的多少作为选择还款方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