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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之经济法考前必知(六)

网络 | 2021-07-1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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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点: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引发的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是否有约定:

  ①有约定,从约定:备考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

  ②无约定,从法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二、知识点:级别管辖

  四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专门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级别 管辖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 第一审案件原则上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 ①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 ②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①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三、知识点:保证合同

  1.合同的订立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以下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1)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2)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

  3.保证合同的特征

  保证合同具有单务性和无偿性

  ①主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章

  债务人——主合——同债权人

  保证人——从合同——债权人

  ②单方出具债权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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