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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阜阳理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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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阜阳理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文 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 其中 非免 试退 役士 兵专 项计 划 其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 (元/ 年 ·生) 专业 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80 5 2 5 18800 高等数学+英语  
金融工程 60 5 0 5 18800 高等数学+英语  
英语 80 5 2 5 17000 大学语文+英语 师范
视觉传达 设计 80 5 2 5 19000 艺术<文> 大学语文+英语  
合计 300 20 6 20 - - -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3)学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 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 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金融工程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 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 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英语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 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 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视觉传达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注:招生专业范围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 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考生须为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 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安徽省 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 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 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 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1.2 申请我校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我校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①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 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奖项的选手。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 我校申请直接录取。

  ②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 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 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 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申请参 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 办法》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 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 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 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 作操作办法》的要求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报名,在规 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 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 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 时关注自己的报名状态,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 12:00。缴费截止时 间 2025 年 3 月 27 日 17:00。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 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照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姓名+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专升 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张**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fy lg zsb@163.com(邮件接收截止 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3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8-2689151),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 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 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

  (1)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红色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 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4)退役证明材料。

  此类考生,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由我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报名 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须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 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 照《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要求完成网络 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金融工程 (专升本)鼓励政策考生张**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 箱 fy lg zsb@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3 日 12:00,以电子

  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 提交(联系电话:0558-268915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材料:

  (1)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2)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 2);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退役证明材料;

  (5)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报名材料:

  (1)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2)阜阳理工学院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 2);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 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 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 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将在招生院 校官方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校栏显著位置公示并保留至录取工 作结束。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考生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 升本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 行(即每生 120元),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 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三天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 ”自 行打印,如有变化,学校会另行通知。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 两个科类,其中,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 ”,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 等数学+英语 ”;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 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金融工程 经济学基础 金融学概论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概论 创意手绘

  注:各专业课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3。

  3.1.1 符合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 4 月 12 日 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面试内容为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等。

  3.1.2 符合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 4 月 12 日组织 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面试内容为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等。

  面试成绩与普通考生考试成绩一并公布。合格的根据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 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具体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面试未通 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 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 考点。

  专业课考试地点:阜阳理工学院(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6:00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照《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 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结束后 1 周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 询专业课成绩。成绩公布 3 日内考生可以提出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查分仅 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 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 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5〕3 号)文件精神,德智 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科学评价,择优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 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 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 录取。

  4.2.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1)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 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 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 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 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经审查材料后符合普通专升本 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公示无异议后,于 4 月 12 日来我校进行 面试。经我校面试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8%(逢小数进一)。若出现若 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 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5 年 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根据其面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 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 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 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 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别依次参照专业 科目 1、专业科目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 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的 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 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别依次参照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 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 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 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 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按照其他专项计划合格生源的比例分配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 计划。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中,计划调整顺序如下:

  ①当某专业某专项有剩余计划时,将剩余计划按照该专项计划中各专业的合 格生源比例进行分配后调入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中。

  ②经上述调整后,若某专项仍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计划依序(免文化课考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调入其他专项计划中,各专项内部按照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分配。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合格生源 的比例分配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B 段其他专业中。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 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 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或各专项计划) 合格生源比例进行分配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 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 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 考查。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调剂录取细则:经我校职业综合技能考查成绩合格的 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 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 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 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 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 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非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调剂 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 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 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 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 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我校对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温馨提示: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 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因考试时间冲突导致填报 的志愿无效。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 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 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 试专升本政策。如考生因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跨省重复报考专 升本被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 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 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我校专升本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18〕70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文科类专业 17000 元/生 ·学年;理科类专业 18800 元/生 ·学年、艺术类专业 19000 元/生 ·学 年。住宿费不超过 4 人间(含 4 人),1800 元/生 ·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 化,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 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还可 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20000 元/学年。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作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可上述说明。

  10.2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3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4 本次阜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专升本招生信 息网站(登录网址:https://www.fyut.edu.cn/c/zsw/)和我校专升本招生咨询 QQ 群:885614003 同步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看相关信 息,同时及时申请入群并关注群消息,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 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5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 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 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本校承诺严格执行 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 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没有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与专升本考 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 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8-2689611;安徽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0.6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 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广大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相关传染疾病管理规定。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689151/0558-2689152

  阜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信息网登录网址:

  https://www.fyut.edu.cn/c/zsw/

  招生咨询 QQ 群:885614003

  本章程由阜阳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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