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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阜阳师范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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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

  741 号(清河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马鞍山市湖西中路85 号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 1066 号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 16 号

  注:联合培养的新生到联合培养学校报到入学、就读。

  1.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范围: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 划 其中免文 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 其中非 免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其中建 档立卡 考生专 项计划 学费 (元/ 年 ·生) 专业 类别 公共课考试 科目 备注
英语 40 0 2 2 5390 大学语文+ 英语 师范 与马鞍山师范高等专 科学校联合办学
学前教育 40 0 2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师范 与马鞍山师范高等专 科学校联合办学
园林 30 5 0 3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合办学
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 30 5 0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合办学
物流管理 30 5 0 3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与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联合办学
软件工程 30 5 0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联合办学
合计 200 20 4 16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英语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 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学前教育 教育与体育大类
园林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 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旅游大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物流管理 电子与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 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软件工程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 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 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 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 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 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 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 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5 年普通 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 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 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 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 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 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 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 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缴费在 3 月 27 日 17:00 前完成。具体报名操 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 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需要通过网上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具体 要求如下:

  (1)材料提交时间:3 月 21 日 10:00—22 日 16:00(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 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b.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 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c. 退出现役证原件或 退役证明材料;d.承诺书(附件 1)。

  (3)考生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 退役士兵+姓名+报考专业+2025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 邮箱 zjc@fyn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2 日 16:00,以电子

  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于工作时间电话确认报名材 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8-2596225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 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 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 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 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上传材 料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1-23 日 12:00,过时无效。考生上传的图片必须清晰,否 则视为无效。审核通过名单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

  c.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d. 退出现役证或退役证明材料;e.立 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d.获奖证书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 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 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根据考生提供 的证明材料和教育厅下达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考生可于 4 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主页查看审核通过名单,审核未通过 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 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 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 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由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学前心理学
园林 植物学 园林设计基础
物流管理 管理学原理 物流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路分析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软件工程 计算机专业基础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时间暂定为 4 月 12 日,考查地点设在阜阳市清 河西路 100 号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 间暂定为 4 月 13 日,考查地点设在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 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 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 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具体 考场详见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 息网。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0 日下午 15:00—17:00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查分查卷申请, 过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未尽事宜,我 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 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 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5〕3 号文件精神,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 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 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经我校招生 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 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经我校招生信息 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3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 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名额不超 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 。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 一名,则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 排序;如考生获奖级别和等次仍相同时,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 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4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⑴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数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 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⑵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 于 120 分的基础上(专业课考试不可缺考),根据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 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时,参照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 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

  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2.5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专业课考试不可缺考),根据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 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时,分别依次参 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 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 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 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校 外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⑴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 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专项剩 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⑵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 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整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计划调配按各专业、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总数的比 例调整。

  4.3.2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则将剩余专项计划根据 B 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3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 的其他 B 段专业,计划调整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

  整。

  4.3.4 校外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 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⑴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我校对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 免试方案另行公布。

  ⑵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 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 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的考生;

  (2)申请跨专业调剂的考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和公共课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调剂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 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 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 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 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入学(联合培养的新生到联合培养学校报到入学、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 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 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 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 专升本政策。跨省重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 自负。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 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 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 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 变更,以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奖、贷、勤、助、补、减 ”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 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

  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咨询电话:0558-2593176。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 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 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 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 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 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 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阜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fynu.edu.cn/bkzsxxw/)是我校 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 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 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8-259617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596225

  学校网址:http://www.fy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fynu.edu.cn/bkzsxxw/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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