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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芜湖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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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芜湖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州路66 号芜湖学院

  联合培养院校及地址: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省芜湖市弋江区浮山路68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文化课 考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 其中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建档 立卡考生 专项计划 学费 (元/年 ·生) 专业 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
汉语言文学 120 3 2 10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英语 50 3 1 5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学前教育 60 4 1 10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师范类
财务管理 110 10 2 10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旅游管理 120 5 2 10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电子商务 120 15 2 10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15 1 5 18800 高等数学+英语  
新能源汽车工程 50 5 2 5 18800 高等数学+英语 与安徽扬子 职业技术学 院联合培养
网络与新媒体 50 10 2 5 18000 大学语文+英语 与安徽扬子 职业技术学 院联合培养
合计 800 70 15 70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3)新能源汽车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与安徽扬子职业技 术学院联合培养,培养地点在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业培养 地点在芜湖学院本校;

  (4)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 专业总计划的 20%。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 招生专业范围
汉语言文学,英语, 财务管理,旅游管 理,电子商务,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学前 教育,新能源汽车工 程,网络与新媒体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 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 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 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 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 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

  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 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 申请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 应。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 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 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 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 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 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 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 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 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 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 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 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芜湖学院2025 年专升本报名材 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whxyzsb@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23 16: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 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3-5771509),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 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 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 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 芜湖学院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 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 1);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 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 退役证明材料。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 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 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 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 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例: 申请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5 专升本报名材 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whxyzsb@163.com(邮件接 收截止时间为:2025 3 23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 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 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3-5771509)。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 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 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 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 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 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 工作操作办法》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 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

  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 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 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 费函〔2024〕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 120 元), 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

  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

  试。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三天登陆 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 ” 自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 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 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公共课 1 公共课2 专业课 1 专业课2
汉语言文学 大学语文 英语 中国古代文学 现代汉语
英语 大学语文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学前教育 大学语文 英语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财务管理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基础会计
旅游管理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旅游学概论
电子商务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 英语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新能源汽车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机械设计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网络与新媒体 大学语文 英语 新闻学概论 新闻采访与写作

  注: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另行公布,发布网址为: https://www.uwh.edu.cn/zsw/detail/435/6671.html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的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内容以专业 课考试大纲为准。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 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照《安徽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 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 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芜湖学院(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 州路 66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安排:

公共课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0 日上午 8:30—10:00
专业课2 4 月 20 日上午 10:30—12:00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技能大赛 鼓励政策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安排另行 通知,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照《安徽省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 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专业课或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考生对 本人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查分查卷,查 分查卷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 查分查卷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规范操作、择优录取 ”的原则。其中,一志愿批次、调剂志 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 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 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

  校栏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 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①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

  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 的,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及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网站院校栏公示无异议,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 进行免试录取。

  ②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 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 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 者可参加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职 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 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 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 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 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 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

  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报考 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学校分专业划定总分合格分数 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成绩总和相同的考 生,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 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 排列顺序为:专业课2、英语,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 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 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学校分专业划定总分合格分数线)的 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成绩总和相同的考生,按 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 序为:专业课2、英语,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 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 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 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 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 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 业其他专项计划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 4.2 录 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 成的计划,则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 专业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

  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 4.2 录取细则进行 分类录取。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 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进行录 取(各专业调入计划不超过本专业原总计划的20%)。依据 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 考生按照本章程中 4.2 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 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 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总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 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中 4.2 录 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4.3.4 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联合培养点的招生专业间出现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则 进行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同上述 4.3.1-4.3.3 条。

  注:本部招生与联合培养点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 不互调。

  4.3.5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

  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 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 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文科、理科、艺术类、体 育类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 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 和方式与一志愿报考我校考查办法一致。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 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申请 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 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 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 生专业范围要求;d.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汉 语言文学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网络 与新媒体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传播

  学类,英语接受调剂专业为英语专业,财务管理接受调剂专 业范围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接受 调剂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类和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接受调 剂专业范围为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学前教育 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教育学类,新能源汽车工程接受调剂专 业范围为机械类、 自动化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e. 调剂考生总成绩要求达我校合格线,且任一单科成绩不能为 零分。

  调剂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与一志愿录取要求相同。报 A 段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A 段建档立卡专项、B 段的考生成绩 排序办法为:根据考生两门公共课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按各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两门公共课总分 相同,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 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

  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 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 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 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

  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能 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 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跨省重复报考专升本,录取后无法正 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 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 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 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 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 格, 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 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 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

  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和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 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 助学金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正案》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 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 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 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 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

  〔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 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 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 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 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 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https://www.uwh.edu.cn/zsw/是我校相关招生 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 考生本人承担。

  10.5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 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 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 校举报电话:0553-577303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 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芜湖学院 0553-5771509;0553-5733367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0553-3918928

  本章程由芜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 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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