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马鞍山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8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 类别 | 总 计 划 | 其中专项计划 | 学费 (元/ 年 ·生) | 公共课考试 科目 | ||
免文化 课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 建档立 卡考生 专项计 划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160 | 16 | 6 | 15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软件工程 | 理科 | 160 | 15 | 5 | 15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160 | 16 | 6 | 15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 理科 | 160 | 15 | 4 | 15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土木工程 | 理科 | 160 | 15 | 2 | 15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环境工程 | 理科 | 80 | 6 | 2 | 6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工业工程 | 文科 | 40 | 6 | 1 | 3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40 | 1 | 3 | 22500 | 高等数学+英语 |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文科 | 90 | 12 | 1 | 6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70 | 1 | 6 | 高等数学+英语 | |||
金融学 | 文科 | 40 | 6 | 1 | 3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40 | 1 | 3 | 高等数学+英语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 | 50 | 6 | 1 | 3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30 | 1 | 3 | 高等数学+英语 | |||
市场营销 | 文科 | 180 | 12 | 2 | 6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60 | 2 | 6 | 高等数学+英语 | |||
工商管理 | 文科 | 120 | 12 | 2 | 6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40 | 2 | 6 | 高等数学+英语 |
财务管理 | 文科 | 100 | 12 | 2 | 6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100 | 2 | 6 | 高等数学+英语 | |||
工程造价 | 文科 | 50 | 8 | 1 | 4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科 | 70 | 1 | 4 | 高等数学+英语 | |||
英语 | 文科 | 160 | 6 | 1 | 6 | 22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文) | 120 | 8 | 1 | 8 | 24000 | 大学语文+英语 |
环境设计 | 艺术 (文) | 120 | 7 | 1 | 7 | 24000 | 大学语文+英语 |
合计 | —— | 2400 | 178 | 50 | 176 | —— | —— |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招生范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软件工程 | 理科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 化工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装备制造大类 |
土木工程 | 理科 | 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 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 类 |
环境工程 | 理科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
工业工程 | 文理兼招 |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医药卫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公共管理与服 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金融学 | 文理兼招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 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招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 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 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招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 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财经商贸大类 |
工程造价 | 文理兼招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 类、财经商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 |
英语 | 文科 |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教育 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新闻传播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文) | 专业类:建筑设计类、艺术设计类; 专业: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 工艺、包装策划与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 |
媒体技术、数字印刷技术、印刷技术、印刷图文 信息处理、印刷数字图文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 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 织品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图文信 息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图形图 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媒体开发、数字 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出版策 划与编辑、电子出版技术、数字出版、广播影视 节目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动画、摄影 摄像技术、影视美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电 视节目制作、传媒策划与管理、影视灯光艺术、 影视多媒体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 策划与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美 术教育、艺术教育、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 | ||
环境设计 | 艺术 (文) | 专业类:建筑设计类、艺术设计类; 专业: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 工艺、包装策划与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 媒体技术、数字印刷技术、印刷技术、印刷图文 信息处理、印刷数字图文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 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 织品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图文信 息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图形图 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媒体开发、数字 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出版策 划与编辑、电子出版技术、数字出版、广播影视 节目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动画、摄影 摄像技术、影视美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电 视节目制作、传媒策划与管理、影视灯光艺术、 影视多媒体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 策划与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美 术教育、艺术教育、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 |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报名基本条件与要求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 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
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 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 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 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 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 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除上述奖项外,获得以下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 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 可直接录取。具体奖项名称如下:
(1)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以上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由我校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审 核通过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中心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校栏公示。
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按照 《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5〕3 号)执行。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免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 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 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 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 用手机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 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退役士兵考生 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 ”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退役证明 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间: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2.2.2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报名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报名分三步:
(1)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省外退役士兵+姓名+马鞍山学院 2025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发送
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mas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月 24 日 15:00,以
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 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5-2900983)。
材料清单如下:
①马鞍山学院 2025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见附 件 1);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③毕业证书(或由 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 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④退役证明材料。⑤如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 的还需提供个人高职(专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没有表彰的可不提供) (见附件 2)。
(2)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提供的电 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校在报名 系统录入考生相关信息。
(3)资格审核通过并由我校录入考生信息后,再由考生本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 程,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徽省考试院指定报名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 费等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3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报名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 《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 还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 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 xxx 鼓励政 策考生张**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mas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 月 24 日 15: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 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
0555-2900983)。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材料清单:①马鞍山学院 2025 年普 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3);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 印在一张纸上);③退役证明材料;④立功受奖证书;
(2)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材料清单:①马鞍山学院 2025 年普通 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3);②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 在一张纸上);③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2.2.4 凡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个人高职(专 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材料(附件 2)作为面试考核评分的参考(没有表彰 的可不提供)。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 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 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1)根据《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 考〔2025〕3 号)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
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 审。
(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 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考生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其中符合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 报名者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面试)。
(3)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 3 月 26 日 12:00。考 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 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 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 号)核定的收费标准 执行(即每生 120元)。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 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 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3 月 27 日 17:00。
考生本人须及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了解审核进度,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等 后续工作。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 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 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须持专业课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 场,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者不予参加考试;参加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身 份证入场。
考生请于4 月 15 日登录马鞍山学院招生中心网,在“专升本招生系统 ”中 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学校招生中心官网,网址:http://zs.masu.edu.cn。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实 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各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课 1 | 专业课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语言程序设计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软件工程 | C 语言程序设计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路分析基础 | 电子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图 | 机械设计基础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概论 | 工程力学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概论 | 水力学 |
工业工程 | 质量管理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管理学 | 人体解剖学 |
金融学 | 经济学基础 | 金融学概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基础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战略管理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基础会计(会计学原理) |
工程造价 | 土木工程概论 | 工程造价管理 |
英语 | 综合英语 | 英语翻译与写作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概论 | 创意手绘 |
环境设计 | 艺术概论 | 造型基础 |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请到学校招生中心网“专升本招生 ”栏获 取。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内
容、面试相关信息请到学校招生网“专升本招生 ”栏获取。招生中心网网址: http://zs.masu.edu.cn/。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 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 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5〕 3 号)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 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学院【马鞍山市当涂县黄池路8 号】,具体考场 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
英语 | 4 月 19 日 14:00-15:30 |
专业课 1 | 4 月 20 日上午 8:30-10:00 |
专业课 2 | 4 月 20 日 10:30—12:00(艺术专业 12:30 结束考试) |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 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4 日上午 9:00 开始,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 招考〔2025〕3 号)执行。考试成绩:考生请到我校招生中心网“专升本招生系 统 ”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成绩。
专业课成绩复核:
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 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
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 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 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相关说明: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 登记错误等情况。
4.录取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 进行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 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5〕3 号)文件精神,一志 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 查),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
(1)免试就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 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 接录取。
(2)免试需面试: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 (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 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
5%。如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考生参加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数量、个人排名等排序, 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 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 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确 定的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 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 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我 校确定的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 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 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 取,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 目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 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 取。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若同一专业文理科出现生源不均衡,优先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生源充足 的科类进行录取;然后再根据同一专业各专项间出现生源不均衡情况,将未完成 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 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 上合格生源录取。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将计划调入 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 A 段未录取 合格生源数占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 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 段计划调整
B 段若同一专业文理科出现生源不均衡,首先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生源充足 的科类进行录取;按科类调整录取后针对 B 段各专业间生源不均衡,再将未完成 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它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 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 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分配。
4.3.3 A-B 段专业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计划调整录取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 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 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当未完成计划从 A 段 调整到 B 段时,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 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 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分开 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 B 段调整到 A 段时,按 A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 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
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 专项计划中。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 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调 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 相同且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 业相同,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 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专业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确定的分数线(且单 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调剂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 成绩排序办法与一志愿录取要求相同。报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A 段建档立 卡专项、B 段的考生成绩排序办法为:根据考生两门公共科目的成绩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按各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 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 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若第一轮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 生计划,视情况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 众号发布。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公布
录 取 结 果 考 生 可 登 录 我 校 “ 专 升 本 招 生 系 统 ” 查 询 , 网 址 : http://zs.masu.edu.cn/。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 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 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 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跨 省重复报考专升本,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凡不能如期 毕业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 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 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 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 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 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 的有关就业政策。我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照《马鞍山学院关于调整学 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校政字【2024】4 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 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收费项目 | 专业分类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学费 | 非艺术类专业 | 22500 元/生 ·学年 | 校政字【2024】 4 号文件 | 无 |
艺术类专业 | 24000 元/生 ·学年 | |||
住宿费 | 4 人间 2000 元/生 ·学年 |
8.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奖、贷、勤、减、免、补 ”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学生资助 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 征入伍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以及各类校内 资助项目。本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资助。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举报电话:
0555-2900676;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 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 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3)招生中心网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 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 考生本人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5-2900983、0555-2900997、0555-2900667、0555-2900952
传 真:0555-2900997
招生中心网址:http://zs.masu.edu.cn/
本章程由马鞍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