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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025-03-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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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03 号梅山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 45 号史河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 300 号六安路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芜湖市乌 霞山西路18号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 1625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 文化课 考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其中非 免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其中建 档立卡 考生专 项计划 学费 (元/ 年·生 ) 专业 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
针灸推拿学 60 6 2 6 6325 大学语文+英语 与安徽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康复治疗学 60 6 2 6 6050 大学语文+英语 与安徽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药学 60 6 2 6 6325 高等数学+英语  
中药学 100 9 1 7 6325 高等数学+英语 与亳州职业技术 学院联合办学
中药学 60 5 1 4 6325 高等数学+英语 与安徽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护理学 100 8 1 7 6050 大学语文+英语 与亳州职业技术 学院联合办学
护理学 60 5 1 4 6050 大学语文+英语 与安徽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合计 500 45 10 40        

  注:( 1 )享受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需面试的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0%;

  (2)针灸推拿学专业学制为3年,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制为2年;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针灸推拿学 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中医 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 运动防护、体育保健与康复、戒毒矫治技术、社区康复
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 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制药技术、药 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生化制药技术、医药营销、药 品质量、药品生物技术
中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 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生物制药 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 术、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材生产与加工、药膳与食疗
护理学 护理、助产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 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 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 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 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 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 直接录取。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 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 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高职(专 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可 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 件并报考相应专业,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 2025 〕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 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 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 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 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 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 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 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 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 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 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考生姓名+安徽中医药 大学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省外退役士兵考生张 xx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azyzsb@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 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将确认信息(例:省外退役士兵考生张 xx已发送报名材料) 以短信形式发送至19855187001,我校将依据考生提 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 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 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省外高 职(专科)毕业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附件1 );b.承诺书(附件2);c. 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d.毕业证书(或由 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 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e.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及入伍通知 书原件;f.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排除色觉异常检查报告原件。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 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 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 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 考生按照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 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 名+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 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 考生张 xx 2025 年 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发 送 至 我 校 招 生 办 邮 箱 azyzsb@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6:00, 以电子邮 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将确认信息(例: 申请 xxx 专 业 鼓 励 政 策 考 生 张xx 已发 送 报 名 材 料 ) 以 短信形 式 发 送 至 1985518700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需提供:a.承诺书(附件2);b.鼓 励政策申请表(附件3);c.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 纸上);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及入伍通知书原件;e. 立功 受奖证书原件;f.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排除色觉异常检查报告原 件。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需提供:a.承诺书(附件2);b.鼓励 政策申请表(附件3);c.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 上 );d.获奖证书;e.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排除色觉异常检查报告 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 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 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 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1-3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ahtcm.edu.cn/下载。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 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上传完整的 证明材料原件,材料中应体现考生高职(专科)录取时间、入伍时间、入 伍地和退伍时间。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 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 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考生因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 其他报名考试费用。考生应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月27日17:00前完成缴费。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 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 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请考生于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2:00登录我校本科 招生网https://bkzs.ahtcm.edu.cn/相关通知页面, 自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 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 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 ”的测试方式, 其中 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1 专业课2
针灸推拿学 针灸学 推拿学
康复治疗学 康复评定学 解剖生理学
药学 药理学 无机化学
中药学 中药学 无机化学
护理学 护理学基础 解剖生理学

  专业课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ahtcm.edu.cn/, 以本年度公布的专业 课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为准。

  参加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 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填报

  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 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对考生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 业素养考查的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 况 , 综 合 评 价 择 优 录 取。 考查 通 知 另行公布 于 我 校 本 科招生网 https://bkzs.ahtcm.edu.cn/,考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享受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需面试的考生,我校 将组织面试,面试通知另行公布于我校本科招生网,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 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 、B段志愿 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 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 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 大学少荃湖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月19日上午9:00—11:00
英语 4月19日下午14:00—15:30
针灸学/康复评定学/药理学/中药学/护理学基础 4月20日上午9:00—11:00
推拿学/解剖生理学/无机化学 4月20日下午14:00—16:00

  填报我校志愿,享受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且需参加面试的考生,通 过资格审查后4月10日到我校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填报我校志愿,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通过资格 审查后4月10日到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于4 月11日公布。

  享受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及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安排请考生于4月3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ahtcm.edu.cn/查询。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ahtcm.edu.cn/查询专 业课科目成绩。如考生对专业课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查 卷申请表(下载见我校本科招生网),详细填写查卷申请表后,将查卷申 请表和查卷申请人专业课准考证扫描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azyzsb@163.com申请成绩复查。查卷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成绩需更 正的,由招生办电话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再电话通知考生。

  4 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 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 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 皖招考〔2025〕3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 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 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 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 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 划类别直接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具有免试就学 资格的考生,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直接录取;其他享受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参加我 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 同分考生依照专业知识与技能项目得分高低排序,如分数仍相 同,依照综合素质与能力项目得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 该专业总计划的10%。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录取资格。未取得录取资格 者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 1 )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 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 相同,依照专业知识与技能项目得分高低排序,如分数仍相同,依照综合 素质与能力项目得分高低排序。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每 门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 总和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 拿学专业按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 业按康复评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 理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专业按中药学、无机 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 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分数仍然相同者 再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每门专业课考 试成绩达到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拿学专业按 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业按康复评 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理学、无机 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专业按中药学、无机化学顺序依 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 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分数仍然相同者再按照英 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 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不 改变培养地点)、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A-B段间计划 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跨培养点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调整规则 为按各专业(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 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专项) ,调整计划数不超过合格生源数。

  4.3.1 A段计划调整

  ( 1 )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

  在不改变培养地点的前提下,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 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调整规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如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得到的调整计划数的小数部分 等于0.5时,则多余的1个计划调整至剩余合格生源更多的专项,若剩余合

  格生源数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先后顺序调整。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

  在不改变培养地点的前提下,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照调整规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 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如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得到的调整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等 于0.5时,则多余的1个计划调整至剩余合格生源更多的专业,若存在多个 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 中药 学、护理学专业的先后顺序调整,再按4.3.1( 1 )的规定进行A段专业内计 划调整。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

  在不改变培养地点的前提下,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 况,则按照调整规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 如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得到的调整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等于0.5时,按4.3.1 (2)规定的原则处理。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不改变培养地点)

  在不改变培养地点的前提下,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 若A 、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 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 业调整。如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得到的调整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等于0.5时,按 4.3.1(2)规定的原则处理;若将B段剩余计划调整至A段,则接着按4.3.1

  ( 1 )的规定进行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4.3.4 跨培养点计划调整

  在上述计划调整后,若培养点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跨培 养点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如下:( 1 )在专业内进行调整, 即中药学和 护理学专业任一培养点剩余计划调整到同专业另一培养点; (2 )若仍不 平衡,则不跨科类(文/理)进行计划调整,即药学专业和中药学专业间互 相调整,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按各专业剩余合 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 业;(3 )若仍不平衡,则进行跨科类(文/理)调整,按各专业剩余合格 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 如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得到的调整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相等,则多余的1个计 划调整至剩余合格生源更多的专业,若存在2个及以上专业剩余合格生源 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专 业的先后顺序调整,若同一专业不同培养点剩余合格生源数相同,则按照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顺序调整。

  4.3.5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 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 录取考生生源调剂。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 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 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 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 布;e.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 求。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考生专项及其他非专 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 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 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 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e.身体 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调剂录取细则: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公共课 总分相同则按照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将在所有考试科 目成绩公布后在 我校本科招 生 网 https://bkzs.ahtcm.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 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 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 学资格无效。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 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 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跨省重复报考将会导致录取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和报到,责任自负。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

  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 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 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 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 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 〔2021〕348号)文件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 〔2022〕180号)文件标准收费。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 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如有变动, 以最新的物价管理部门和教育主 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专业分类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学费 医学类 针灸推拿学 6325元/生·学年 皖发改价费 〔2021〕348号 皖教秘高 〔2022〕180号 浮动政策
康复治疗学 6050元/生·学年 浮动政策
药学 6325元/生·学年 浮动政策
中药学 6325元/生·学年 浮动政策
护理学 6050元/生·学年 浮动政策
住宿费   4人间1000元/生·学 年 6人间800元/生·学 年 教计〔2006〕 15号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我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偿育”八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在校学生进行资 助。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内资助包括:优秀

  学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 会资助包括:马骏奖学金、杨任民奖学金、国元证券奖助学金等十余项社 会捐资助学项目。具体政策请查看安徽中医药大学学生处网站 (https://xsc.ahtcm.edu.cn/ )。

  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 手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均在入学前学籍所在地办理,具体政策请查看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站(http://jyt.ah.gov.cn/tsdw/xszzglzx/index.html )和安徽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网站(https://xsc.ahtcm.edu.cn/ )。

  入学后,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具体情况, 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 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 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 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的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 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 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 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ahtcm.edu.cn/是我校相关招 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 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 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 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 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812904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 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8129056

  学校网址:www.ahtcm.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ahtcm.edu.cn/

  本章程由安徽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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